有很多婚姻早已滿目瘡痍,夫妻早已貌合神離,但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,寧愿湊合也要同在一個屋檐下,堅決不離婚,這些父母怕的就是給孩子帶來傷害,影響到孩子的將來。 其實做好處理,父母離婚對孩子的傷害沒那么大。但生活中多的是反面例子,就像小明。 小明的爸爸出軌后,媽媽提出離婚,小明跟著媽媽生活,時不時需要外公外婆的接濟和幫助。 因為爸爸有錯在先,媽媽,還有媽媽的整個家族,都對爸爸充滿仇恨,把爸爸視為仇人,甚至為了達到報復的目的,故意不讓爸爸定期和小明見面。 小明爸爸也不例外,離婚后很快和出軌對象結了婚,組建了新家庭,又生了孩子。但小明媽媽,在世俗偏見和生計忙碌中,一直沒有再婚,過得苦澀又艱難。 有了新家后的爸爸,養育壓力大了,撫養費給的也不及時了。異常惱火的媽媽,常常讓小明給爸爸打電話要錢,當著孩子的面兒罵道: “你爸爸真不是個東西,當初他忘恩負義拋棄我,如今連你這個親生兒子也不管了。” 小明和爸爸的關系,成了赤裸裸的金錢關系。小明對爸爸冷漠,爸爸對小明心涼,原本就疏遠的父子關系,日后更是形同陌路。 小明在對媽媽的愧疚和對爸爸的仇視中,變得越來越沉默。相信這樣的結果是誰都不愿意看到的,不能不說孩子是真的在這段關系中受傷了。
其實,父母離婚只要做好這一點,向孩子傳遞一個概念:我們感情破裂,是因為沒經營好這份婚姻,與你無關,基本上就能避免給孩子帶來的負面影響。 反觀大部分離婚父母是在傳遞,“我之所以和你爸/你媽離婚,都是因為ta做的太糟糕了。”父母覺得應該向孩子解釋這個家的破裂不是自己造成的,和自己沒關系,自己沒有責任。當去歸因時,就去把所有責任推給另一半。 甚至有的人更極端,他們在婚姻破裂后,會強行讓孩子跟著自己罵對方,如果孩子不和自己站在一條線,就覺得自己不僅被另一半傷害,還被孩子背叛,會說孩子是“白眼狼”。 對于孩子來說,長時生活在父母婚姻破裂的“持續期”,持續造成傷害,最后經歷父母婚姻的破裂,他長大后很難對婚姻信任。他會很想要愛,因為他缺失;可他很難信任愛,因為他見證了父母婚姻的破裂,而且散場的如此不體面。 如果父母的行為更極端,他在父親和母親之間做選擇,就會造成更大的傷害。就像是在李國慶說自己給孩子造成了很大的傷害,可以出錢讓他去看心理醫生。 這是我們不良的感情觀造成的結果。 我們在感情里,經常會在感情里特別強調自我,用“歸責”的邏輯去判斷對錯,而不會把感情當做兩個人經營的事,當我們去用對錯去看感情時,就會去爭輸贏,明是非,各說各話。 但是,一段婚姻之所以失敗,核心原因就是“兩個人沒有愛”了,沒有維系好婚姻里的愛,導致了分開的結果。 不懂如何去愛,不會經營愛,彼此沒有進入到良性穩定的親密關系里,是感情破裂的唯一真相。 如果離婚,需要讓孩子意識到,父母之間沒經營好愛,導致婚姻破裂,但以后兩個人都會愛他,讓他以后幸福。 我更希望我們明白,婚姻是一件關于愛的事,無關其它。